作者Thiel的背景,是有著法律、金融、商業、哲學與西洋棋背景的投資人。擁有常春藤哲學學士與法律博士頭銜,畢業四年內嘗試過當個法律文員、有價證卷律師、政治人物講稿寫手、金融衍生商品交易員,1996年29歲時以自己的名字創立了投資公司,1998年31歲時共同創辦Paypal掛CEO直到2002年34歲時賣給ebay,接著除了持續創辦與投資各種舊的金融商品,也專注在科技掛帥的領域如大家現在耳熟能詳的FB、airbnb、linkedin、yelp等曾經的新創領域投資。本書出版於2014年47歲時。 由於作者既當過創業者本人,後面的人生更多的是投資創新企業。因此本書在論述方面有時候需要停下來釐清,到底在談的是如何擁有創新的思維?還是如何投資創新?
在兩者相輔相成中能成功的創新企業Thiel出了7個關鍵檢核點,可以評斷自己的創業是可以成功,或是這個創新是否能投資: 1. 工程:是創新產能10倍的突破,假裝有進步? 2. 時機:是不是站在風口上的豬? 3. 獨佔:小市場能愛到以身相許嗎? 4. 人員:員工都信仰嗎? 5. 銷售:有人能賣出產品嗎? 6. 持久:跑短線的怕是不太靠譜,放長線的才賺? 7. 秘密:是否有成功獨特商機? 在美國實體走向網路的10年,是90到00的10年,接著迎來了00的網路泡沫。 創業的氛圍有著本質性的轉變,網路泡沫化後,企業普遍相信的原則是1.循序漸進的計畫願景、2.保持精簡而有彈性的組織為了適應未知、3.面對競爭求取進步、4.專注產品非銷售。 然而,Thiel雖然沒有明說,他是很顯然不以為然的,他篤信的是相反的觀點:冒險、大計畫、不要競爭要獨佔、銷售與產品都重要。畢竟,他是在泡沫時期挺過來的企業。這段呼應了1工程,必須是創新的10倍突破,因為小修小改投資人不會覺得你好棒棒。 書中花了非常多的篇幅在談Theil對於的競爭的理解,競爭並不會幫助社會本體更好。這邊呼應是3獨佔。 競爭兩大理論派系:1. 馬克思的衝突;2. 莎士比亞的競爭。 馬克思理論的衝突,是因為極度不同而鬥爭,比如說無產與資本,藍領與白領。 而莎士比亞的競爭,是極度相似而競爭,比如說是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家族,是因為大量的相似而眼中容不下彼此。 投資認為,現在的商業關係更多的事莎士比亞式的競爭,陷入惡性競爭中導致被後來居上者超越。 (這個部份剛好與現在在讀的另一本「美元圈套」相呼應,大體是在說開發中國家為保持自己的市場競爭,只能不斷提高美元的外匯存底以抑制匯率,增加勞力密集的產出,嘗試在競爭中保持本國出口業的優勢,然而選擇了比較輕鬆的複製道路,而忽略了改革體制或是從源頭創新的產能。雖然有所呼應,不過不是本書的重點,因此不在此多提及。) 對於獨佔,除了大力鼓吹獨佔事業是進步的源動力。提出之所以大家認為獨佔會讓所有人在產業內付出巨大的代價,但這個只會發生在一成不變的理論中(就像經濟學的指數和預測都會假設所有條件不變的狀況一樣的百變)商業是個必須變動的世界,不變動的商業會被淘汰而死亡,而在變動的世界中,獨佔者可以利用獨佔優勢引進更新的技術、帶動更多的需求,提供更多的服務,不僅對社會有利還能帶動產業起飛。舉個例子,新發明的專利保護,及iPhone帶動了APP程序員產業等。 寫到這裡,我不禁苦笑,30出頭歲的我,很晚很晚的才真正看懂了這個充斥在我們社會上的價值觀,然後苦苦的掙扎無法逃離。但也不禁感嘆是,因為作者是已經脫離競爭的,我們所謂的人生勝利者,所以談這些大而美好的烏托邦理論才有可信度。 而獨佔市場如何選擇?作者認為壟斷的切入必須從小做深,再來做大做廣。雖然在我們讀書的時候,經濟學的理論持續的洗腦我們是,雞蛋不要放在同一個籃子裡,隨時準備好自己因為你不能預知明天,之類的。出發點其實是28法則,創投成功的機率非常低,因此作者認為,身為創業者或投資者來說,與其漫無目的的放矢,不如準確的投資讓他帶回千百倍收益,要自己能確定掌握盡最大努力的機會,而不是命運筆下的亡魂。當然,這是作者的觀點,身為2%的通知社會階級者,這麼說的背景,和我這種身為豬羊考慮明天是不是回大陸會被封城被宰來吃的喔來說,是比較難換位思考的。 有了能獨佔的優秀理念以後,要建構團隊,是4.人員。就像魯夫也要找夥伴一起去偉大的航道一般,而若我們身為投資人該怎麼看這個團隊考不靠譜呢?首先,1. 董事會不建議超過3人,人多嘴雜,再來,2. CEO年薪包不能拿超過15萬美元,在矽谷來說,是真的是燃燒熱情的做功德,3. 團隊成員不能領死薪水,最好大家都有美好的願景來拿股票,4. 賣夢想畫大餅,5. 創立類似信仰般堅定的企業願景,將難聽一點就是邪教教義。身為一個我老闆是CEO自稱我們是新創團隊的我來說,真是心有戚戚焉,因為,我就是一個對我們團隊極度沒有認同感,不願意陪公司燃燒熱情的領死薪水階層,3、4、5三個員工關鍵通通沒有,讓我只想打開履歷重新上個新船一起尋向偉大的航道。 再來談談有了獨佔以後,該如何維持後發優勢讓投資人願意丟錢。這邊談的是6.持久。所謂的後發優勢,我理解的說穿了,其實是站在投資者的角度看新創的企業如何畫大餅,在10年,15年,20年後,真的帶領市場風向創造投資人的現金流回報,而不是畫小餅掙3年的錢。 這個部份有4個脈絡可循,1.專利,這……想要獨佔市場沒有專利獨佔個鬼、2.網絡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我理解的是10年後的科技是不是能像企業預測的順利圈粉,帶流量帶人。3. 經濟規模,直白地講就是最多的軟體自動化,最多的毛利,最少的人力投入,最少的客製化。4.品牌經營,這……不做品牌經營大家不認識你當然也不會奉獻金錢吧,是吧? 再來是7. 秘密,也是我認為本書最弔詭的觀點,哈哈,每個成功的創新企業都有秘密,這是作者的理論。我們可能永遠搞不懂的事情,叫做迷雲,因為,反正也沒有人搞得懂,比如說shelton在研究的弦理論。但是,一旦是有價值的事或公司還沒被創立,那就是一個秘密,所謂的有點重要但未知、有點困難但辦得到的事,如果你找到了這個符合1未知2有點重要3有點困難4辦得到的,就叫做秘密。對不起我嘴角失守,一語概括,就是企業的knowhow或稱作核心產品的「核心競爭力」,一個相信我們的「點子/產品/服務能改變世界」的念頭,這是我的理解。
0 Comments
Leave a Reply. |
Archives
April 2020
Categories |